1、帶打印電子吊秤在物體(ti) 完全起吊前或剛起吊還在劇烈晃動時不記錄重量。
2、當廠內(nei) 需增加吊秤時,應注意不要購買(mai) 與(yu) 以前同頻率的吊秤。
3、嚴(yan) 禁將秤體(ti) 作為(wei) 鋼纜的一部分起吊重物或進行斜拉作業(ye) 。
4、進行吊裝作業(ye) 時,應注意避免所吊裝的物品與(yu) 秤體(ti) 發生猛烈碰撞引起發射機頻率的漂移。
5、無線傳(chuan) 輸的帶打印吊秤的通訊距離受多種因素的製約,在以下幾種情況下,通訊距離可能受影響:
(1)儀(yi) 表與(yu) 秤體(ti) 間有障礙物存在。
(2)秤體(ti) 發射機的電源不足。
(3)附近有幹擾源存在或環境溫度過低。
6、電子帶打印吊秤嚴(yan) 禁超載,在加載重量時盡量勻速平穩,避免很大的晃動。
7、每次開機時注意秤體(ti) 與(yu) 儀(yi) 表上的天線是否裝好及完整。電子台秤、電子計價(jia) 器使用時,也應當注意這一點。